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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观察!滨州交警“夏季攻势”进行中……
来源: 齐鲁壹点      时间:2023-07-04 16:37:13

近日,滨州气温飙升到新高度,消夏喝酒撸串那是夏天的标配,喝酒可以,酒后不能开车。

为消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滨州交警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守护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这些交通违法被严查。


【资料图】

查处行动现场

案 例 曝 光

滨城大队

7月2日21时10分许,滨城区大队骑警中队按照支队、大队统一部署,在黄河三路渤海八路路口向西200米处开展夜查行动。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M1N7**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民警立刻对驾驶员马某康进行呼气检测,根据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马某康酒精含量为4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处罚。

经开大队

7月2日23时许,经济开发区大队二中队在黄河二路渤海十九路以东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右转的小型汽车突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这异常的一幕引起现场执勤交警的注意。执勤交警立马上前拦截检查。司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员于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沾化大队

7月1日17时15分许,沾化区孙某村驾车行驶至城区富桥路富源中学附近时,被沾化分局富源警务协作区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7月1日21时16分左右,马某灵驾驶牌号为皖C8T**0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沾化分局交警大队门口时,被沾化分局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随后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邹平大队

7月1日22时22分左右,时某某驾驶无号牌雷丁牌小型新能源汽车,沿邹平市邹韩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邹韩路与汽车站路口处时,被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执勤民警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惠民大队

7月2日00时27分许,惠民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至文安东路惠民县黄河河务局附近时,同时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执勤民警在对车牌号桂KN9**1的小型汽车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亓某某满身酒气,经对该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至医院抽取血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海大队

7月1日凌晨,北海大队根据勤务安排,组织开展超限超载整治行动,连续查扣处罚超限超载违法10起,其中包括“百吨王”1起。1:45,在北海大街与疏港路交叉口路过一辆明显超载的大型货车,根据目测该车极有可能是一辆“百吨王”。大队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在驾驶员表示没有磅单后,执勤民警将车辆引导至称重区。经测重,该车车货总重达到惊人的了150吨,属于严重超载违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滨州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夏季是出游出行高峰,交通安全要时刻谨记在心。驾车出行要严格遵规守法,提前关注路况、天气,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超载、违法载人,不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乘车出行要乘坐安全合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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